智通财经APP讯,港桥金融(02323)公布该集团为寻求收回中弘及海南集团担保人结欠债项所采取的行动的最新进展。自2018年8月以来,借款人已拖欠偿还贷款。中弘已同意共同承担贷款协议下所有其他借款人的偿还责任。根据贷款向借款人垫付的本金总额约为3.815由港元,而截至2018年9月20日贷款的应计利息及服务费则约为8680万港元。
为确保收回债项本金及降低减值亏损的风险,于2018年9月13日,至卓飞高就中弘及海南集团担保人违反补充协议及担保协议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程序申请。同日,深圳港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亦就海南集团担保人违反担保协议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程序申请。于2018年9月18日,至卓飞高及深圳港桥一同接获由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出的仲裁程序立案通知书。
董事相信,针对中弘及海南集团担保人申请仲裁程序是保障该集团相关成员公司以及该公司的利益而採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