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东方集团(00581)发布2018年中期业绩,收入同比增长6.1%至214.7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增长58%至29.59亿元;每股收益0.81元,拟派中期息每股0.19港元。
公告显示,自行生产的钢铁产品总销售量为567万吨,同比减少约7.9%。出口至海外国家贡献的收入为2.42亿元,占自行生产的钢铁产品销售收入约1.3%。
收入增加主要由于集团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由2017年同期的每吨2835元上升19.8%至每吨3395元及但为集团产品的销售量减少而部份抵销。集团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及销售量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半年中国的钢铁行业在减低产能过剩的政策下供求关系改善及冬季限产政策下产量减少所致。
于2018年6月25日,集团已订立协议以1000万元出售东方江天所有已发行股本予天津市江天型钢有限公司及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以变现在东方江天的利益,及重新分配其资源予其他的营运事务。
随着完成该出售事项后,透过历年不断优化生产效率,集团的钢材年产能仍保持在约为1100万吨。而于2018年上半年内,集团共销售自行生产的H型钢产品约189万吨,继续稳占中国H型钢市场的领导者位置。
就房地产业务而言,集团除发展传统地产项目外,亦致力推动绿色结构发展建筑。集团位于唐山市的东湖湾项目、苏州的新天地的商业和办公室项目及美墅馆项目于2018年上半年内继续销售及交付,并取得稳定的收入及溢利贡献,有助集团房地产业务的稳定发展。上半年,集团房地产业务收入及经营溢利分别约8200万元及2400万元。
此外,集团的钢铁产品及铁矿石贸易带来的收入和毛亏分别为约12.5亿元及约1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