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控股(08213)延长可换股债券到期日至2021年8月15日

23530 8月15日
share-image.png
陈鹏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新智控股(08213)公告,于2018年8月15日,公司与债券持有人订立第二份补充契据,据此,公司及债券持有人同意延长可换股债券的到期日,由自可换股债券发行日期起第六周年当日(即2018年8月15日)延长36个月至2021年8月15日,惟须待达成第二份补充契据所载的先决条件后,方可作实。

此前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发行本金总额为8000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于公告日期尚未偿还本金额为4000万港元。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新智控股(08213)首季股东应占亏损同比收窄30.74%至654.4万港元

8月10日 | 陈鹏飞

新智控股(08213):陈建春所借1.3亿港元贷款拟于8月偿还 该贷款与收购无关

8月9日 | 陈鹏飞

德昌电机控股(00179)8月3日于公开市场购回本金总额为975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

8月3日 | 陈鹏飞

中国智慧能源(01004)将2000万美元可换股债券到期日延至2019年7月29日

8月3日 | 陈鹏飞

汇盈控股(00821)因可换股债券获兑换 溢价13.04%发行4615.38万股

7月26日 | 陈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