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能源(08250)终止与乐氏同仁的战略合作

39649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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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儿 智通财经高级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丝路能源(08250)发布有关与乐氏同仁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乐氏同仁间合作的估计初步投资金额预期将约为7000万港元,而上述合作须待进一步磋商后方可作实,并受制于订约各方将予订立的最终协议条款;及公司须自合作协议日期起计七日内以六个月期票向乐氏同仁支付500万港元作为诚意金,其将用作合作的投资金额。

于2018年8月13日及8月8日,公司的香港办事处及深圳办事处已分别自乐氏同仁收到同一份日期为2018年7月27日的通知,乐氏同仁寻求终止合作协议,原因是指称公司未能履行其于合作协议项下的责任,即公司以六个月期票支付诚意金而非银行本票;及尚未提供预期投资金额。

公司认为上述指称无充分理由,因其属合作协议特别规定,即诚意金将以六个月期票支付;及订约各方合作须待进一步磋商后方可作实,并受制于订约各方将予订立最终协议,因此,公司无义务于此阶段支付预期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中国法律顾问的初步意见,根据适用法律,乐氏同仁所作指称并非终止合作协议的合法理由。董事会正寻求专业意见并拟通过反驳不实指控及非法终止合作协议以回应通知,捍卫公司立场。

鉴于最新发展,董事会认为,公司与乐氏同仁继续任何进一步合作可能存在困难。董事会认为,乐氏同仁所发通知及声称终止合作协议将不会导致集团经营或财务状况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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