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辉煌(00733)与保利房地产签订协议 涉应收保利房地产款项及物业销售代理费相关安排

31075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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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合富辉煌(00733)公告,于2018年7月27日,公司与保利房地产订立主协议,内容有关经扩大集团与保利房地产集团于合作重组完成后进行的建议关联交易及若干建议持续关联交易。

2018年5月公告,该公司、该公司全资附属合富香港及保利房地产(600048.SH)就彼此间的房地产代理业务合作订立合作协议。该公司及保利房地产同意融合各自经营的一手及二手房地产代理服务业务。为促成该公司与保利房地产的间房地产代理业务融合及合作,保利房地产将向合富中国注入所持保利顾问集团全部权益作为出资,以换取合富中国其中43.9%股权。

待合作重组完成后,保利房地产将拥有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合富中国的43.9%股权,故将成为公司关联人。在有关情况下,经扩大集团与保利房地产集团于主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公司的关联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

于2017年12月31日,保利顾问集团应收保利房地产集团款项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3亿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保利顾问集团应收保利房地产集团款项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23亿元。有关款项主要包括保利房地产集团应付保利顾问集团的物业销售代理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应要求偿还。订约方已协定,于合作重组完成后,保利房地产集团将分期支付上述未偿还款项。

订约方进一步协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保利房地产集团款项的总金额不会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截至2019年底,所述应收保利房地产集团款项的总金额不会超过人民币1.2亿元;而截至2020年底,所述应收保利房地产集团款项的总金额将获悉数偿付。

保利房地产已根据合作协议向集团承诺,于合作重组完成后,由保利房地产实际控制的物业发展项目方面,保利房地产将继续主要委聘物业销售代理销售有关物业,而保利顾问集团及合富中国集团将享有优先权利按相同商业条款获委聘为有关物业发展项目的物业销售代理。

保利房地产集团将向经扩大集团支付的物业销售代理费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5个月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2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将分别为人民币7.84亿元、人民币24.09亿元及人民币33.44亿元。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其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提供一手及二手物业销售代理服务、金融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集团主要透过四个分部营运。集团一手物业销售代理分部涉及向物业发展商提供一手物业服务。

保利房地产是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048),联同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保利房地产为于中国拥有多个房地产发展项目的房地产发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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