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保林业(00723)收到上市委回复 被列入除牌第一阶段

22413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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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永保林业(00723)公告,于2018年7月5日,就公司被列入除牌第一阶段复核申请事宜,公司收到上市委员会赞同上市部决定的函件。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2)条,如上市委员会赞同、修正或更改上市科的裁决又或另行作出裁决,公司可要求将该项申请再次提交上市委员会,对裁决作第二次复核。根据第2B.08(1)条,公司必须于接获上市委员会决定后7个营业日内将复核要求送达上市委员会秘书。倘若公司并无于2018年7月13日之前作出任何复核申请,股份将自2018年7月16日上午9时起暂停买卖。在此之前,股份买卖将会继续。

公司仍在内部审阅第二份函件,同时正与外聘顾问进行讨论,并将考虑向上市委员会提交复核要求。

2018年2月公告,联交所认为公司未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维持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水平以支持股份继续上市。因此,联交所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买卖股份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列入除牌第一阶段。公司已于2018年2月21日向上市委员会提交一份复核该决定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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