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智易控股(08100)公布,于2018年7月3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肇坚有限公司接获由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康宏财务有限公司及康证有限公司(统称为原告人)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向包括肇坚(为被告人之一)在内的被告人发出的经修订传讯令状连同经修订申索陈述书。
肇坚因经修订令状而被加入成为其中一名被告人。根据经修订令状随附的经修订申索陈述书,肇坚被列为声称独立承配人之一,并曾获配发若干不当配发股份。
根据经修订令状,该等原告人针对肇坚而申索的济助如下,即第一原告人寻求(其中包括)针对肇坚宣佈及颁令,使第一原告人向肇坚配发的不当配发股份应告无效及不再具有效力,或予以撤回及撤销;第一原告人寻求,就(其中包括)2015年10月配售及配发不当配发股份而针对肇坚作出颁令,要求交出利润及支付被发现到期的款项、因不诚实协助、非法及╱或合法手段串谋而将予评定的衡平补偿或将予评定的损害赔偿;及该等原告人寻求,针对(其中包括)肇坚申索一般或特定损害赔偿;利息;成本;进一步或其他济助。
于2018年7月5日,肇坚及该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持有1352.2万股第一原告人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