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地产(00845)没收未领取的2009年度末期股息

29186 6月22日
share-image.png
张展雄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为您实时提供最新的公告资讯

智通财经APP讯,恒盛地产(00845)发布公告,按照该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凡在股息宣派日期起计6年后仍未领取的股息将予没收及复归该公司。因此,该公司于2010年6月7日或前后派付而于2018年7月5日仍为未领取的2009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3元将于2018年7月5日被没收及复归该公司。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程立雄辞任恒盛地产(00845)董事会主席及非执行董事等职务

6月5日 | 张展雄

恒盛地产(00845)全数赎回4亿美元的优先票据

4月6日 | 贺广昌

恒盛地产(00845)年度股东应占亏损下降35.1%至26.09亿元

3月29日 | 董慧林

恒盛地产(00845)上半年亏损减少26.46%至14.71亿元

8月29日 | 贺广昌

未按规定披露交易 中国人寿海外公司遭港证监谴责

8月4日 | 姜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