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企业(00393)董事局宣布,于2016年7月29日,由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作为租客,与业主签署关于租用中国若干物业的新租赁协议。
按公司2015年9月7日公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度上限总计分别为3300万港元、 2100万港元及 700万港元。
但随着新租赁协议的签订,年度上限总计需要修订。假设集团将不会签署其他属持续关连交易的租赁协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度上限总计维持为3300万港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总计分别修订为 2500万港元及1000万港元。
公告指,由于业主为若干董事及主要股东的联系人士,所以业主为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签署新租赁协议按上巿规则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