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远海控(01919)发布公告,近日,中海财务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吸收合并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保监复〔2018〕75号),批准中远海运集团承接中海集团、中远集团持有的中海财务股权,股权承接后,中海财务所属集团变更为中远海运集团;同意中海财务吸收合并中远财务并设立北京分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远财务解散,其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由中海财务承接,中海财务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北京分公司开业;中海财务及中远财务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吸收合并及解散注销手续,中远财务解散后的未了事宜由中海财务负责处理。
此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中远海运集团成为本次吸收合并后财务公司的集团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吸收合并后财务公司11.04%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