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78 5月13日
share-image.png
智通编选 挖掘最有价值的港股热点信息,捕捉最有魅力的资本市场动向。

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7号

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二、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本文编选自”财政部关税司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徐文强。

相关阅读

又双叒低于预期!美国4月CPI同比增2.3% 关税“施压”未起效但暗流涌动?

5月13日 | 汪晓理

美国将于明年2月公布第三轮药物价格谈判入选名单

5月13日 | 马火敏

传印度贸易部长本周将前往美国 与特朗普政府就双边贸易协议进行谈判

5月13日 | 庄礼佳

中美贸易休战后,小摩“撤回”美国经济衰退论

5月13日 | 汪晓理

美元反弹遇阻 期权市场疑虑重重

5月13日 | 魏昊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