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00757)附属收购格尔木阳光能源电力剩余的30%权益

32616 7月27日
share-image.png
安琪儿 智通财经高级编辑

阳光能源(00757)董事会称,其全资附属公司锦州阳光与阿拉尔新阳光科技及永盛(山东)能源(卖方)订立协议,据此锦州阳光附带条件地向卖方收购其于格尔木阳光能源电力合共30%股本权益,总现金代价为人民币3225万元。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营运光伏电站。于公告日期,锦州阳光拥有目标公司70%股本权益。完成后,锦州阳光将拥有目标公司100%股本权益。

相关阅读

阳光能源(00757)上半年收入增长32.7%至17亿元

7月15日 | 曹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