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22日,中国结算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指南(试行)》, 落实H股“全流通”试点, 明确相关股份登记存管和清算交收的业务安排和申请流程。
指南指出,取得中国证监会H股“全流通”试点批准的境外上市公司将参加H股“全流通”试点的、原由本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的非境外上市股份跨境转登记至香港,成为可在香港流通的境外上市股份。
境内证券公司、境外代理券商参与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须向深圳分公司申请开立H股“全流通”备付金账户及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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