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酷派集团(02369)发布公告,该公司接到该公司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原告)通知,原告近日就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一)、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以及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被告三)之间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该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 (2018)苏01民初760号)。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诉称,被告未经原告授权实施其专利,并为生产经营目的分别实施了生产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侵害了塬告专利号为 ZL200610034036.7的“多模移动通信终端通话记录界面系统的实现方法”发明专利权,被告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为此,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下述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发明专利权的小米MIX 2、红米Note 5、红米5 Plus数字移动电话机(手机)的行为。
判令被告二、被告三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涉嫌侵害发明专利权的小米 MIX 2、红米Note 5、红米5 Plus数字移动电话机(手机)的行为。
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对被告侵权所得利润进行审计的结果为准。
判令被告连带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判令被告连带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该公告日,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