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信控股(01246)发布公告,于2016年7月25日,本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订立该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珍旋已发行股本的49%,总代价为8000万港元(可予调整),将与公司结欠买方的部分债务抵销。
倘毅信工程于完成日期的未经审核资产净值的49%高于6260万港元,则代价将为8000万港元与按按完成资产净值的49%与6260万港元间的差额的总额;及8000万港元(以较高者为准);或者等于或低于6260万港元,则保持8000万港元不变。
于完成时,公司及买方将分别持有珍旋已发行股本之51%及49%,而珍旋将继续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珍旋集团于2016年6月30日止未经审核的综合资产净值为1.168亿港元。另外珍旋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毅信工程主要以地基分包承建商身份在香港从事地基业务。
董事认为,出售事项将直接降低本公司的债项及利息,同时改善公司的流动资金及整体财务状况,故对公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