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0号)正式发布。银保监会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称,有关的保险产品将采取账户式管理模式,即投保人可以随时查询账户情况,产品包括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等。
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在设计上,既要帮助参保人有效抵御工作期间养老金积累阶段的投资风险,在确保养老资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取得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又要帮助参保人有效应对长寿风险,实现退休后养老金的终身领取或长期领取,确保活到老、领到老,避免养老金早早领完、提前用尽、晚年陷入困境的情况发生。
此外,为了鼓励市场良性竞争,提高参保人对养老资金配置的灵活性,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给予了参保人产品选择权和产品转换权。参保人选择购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后,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可进行产品转换,不仅可以在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类型产品间转换,还可以转到其他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
养老保险会先在上海、福建、苏州工业园作一年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