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薄膜发电(00566):第二个复牌条件已提交港证监会审批

162687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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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汉能薄膜发电(00566)公布复牌进展,根据港证监会与该公司的讨论,港证监会对该公司提出两个复牌的必要条件:第一个复牌的必要条件,是完成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214条的民事程序及证监会寻求法院命令;第二个复牌的必要条件,是该公司需要发报一份披露文件,对公司的活动、业务、资产、负债、财务绩效和前景等资料作出详细披露。

港证监会提出的第一个复牌必要条件,已经在2017年9月4日完成。

至于第二个复牌必要条件,该公司亦已经完成工作,于2018年4月3日将披露文件正式提交到港证监会,而该份披露文件已委聘财务顾问对该集团进行尽职调查,目的是希望证监会可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 571V章)第9条作为考虑对该公司的复牌申请。港证监会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9条下的权力,只可通过一个证监会的会议行使,而该权力不能委派他人行使。

据悉,汉能控股及其联属公司对该集团的尚欠贸易应收款项总额(包括已经到期及未到期)、应收汉能联属公司的合约总额、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汉能联属公司的罚息,于2016年12月31日为约48.57亿港元,在2017年上半年收到部份还款后,于2017年6月底为约31.65亿港元。为了让证监会释除该集团与汉能联属公司之间债务的疑虑,汉能联属公司竭尽所能,在2018年3月底前已经将全部31.65亿港元的受担保债务还清,较原定要求时间提早了一年半的时间。在2015年及2016年独立核数师报告中,就汉能联属公司对受担保债务可收回性所作的保留意见,已经在该公司2017年的财务报表中删除。

对于港证监会提出的两个复牌必要条件,第一个复牌条件已经达成,第二个复牌条件已完成披露文件并提交港证监会审批,等待港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9条,作为考虑对该公司的复牌申请。

对于集团过往最核心的两个问题,包括汉能控股及其联属公司对集团的债务,以及关联交易收入过高的问题,该集团已经将这两个问题解决,让港证监会可以释除疑虑。公司将继续竭尽所能,努力达成港证监会对公司提出的要求,让公司股份可尽快于联交所恢复交易。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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