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富能源(00007)有关设立合营证券公司的事项正在推进当中

24076 7月20日
share-image.png
贺广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凯富能源(00007)发布公告,于2016年5月19日交易时段后,公司全资附属公司KTS与共同发起人订立发起人协议,据此,订约各方有条件同意,在CEPA框架下,在广州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设立合营证券公司。

合营证券公司的建议注册资本将为35亿元(人民币,下同),以合营证券公司股权中35亿股股份列示。KTS投资3.5亿元,持有合营公司10%的股权;共同发起人GYC(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0%的股权;SHJ(深圳市泓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的股权;其他三名共同发起人将各自持有10%的股权。

合营证券公司成立须获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其他相关监管机关批准,当中包括中国商务部批准以及向有关省份的工商管理局办理登记及存档。于2016年6月16日,已提交申请供中国证监会批准。一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合营证券公司将继续向中国商务部进行申请;及向有关省份的工商管理局办理登记一切有关存档。预期中国证监会审阅及授出批准需时约6个月。

一经落实,预计合营证券公司将主要从事全面证券业务,包括证券经纪服务、证券承销与保荐服务、证券投资谘询、融资融券服务、证券资产管理及证券自营服务。实际业务范畴须获中国证监会批准。一经批准,筹建工作委员会将为合营证券公司招聘合适人选、专才。董事、监事及高级行政人员的委任须获中证监事先批准、确认。

目前预期合营证券公司的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将由GYC提名,而另外5名共同发起人(包括KTS)各自提名1名董事。合营证券公司董事会将参与合营证券公司事务的重大决策。KTS及2名香港共同发起人将提名1名监事加入合营证券公司的监事会,而且预期监事会合共只有3名监事,监事会负责监督合营证券公司的董事会。

另外,预期共同发起人及公司将不会参与合营证券公司的日常营运,共同发起人及公司将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参与合营公告的管理决策。

公司建议提名公司执行董事蓝国伦先生为合营证券公司的董事。蓝先生为公司协办人,负责证券买卖、期货及期权买卖业务、证券保证金融资业务、基金管理及融资顾问业务。

公司一直致力加强其于金融服务业的服务能力,并于金融服务业寻觅新机会,从而提升股东价值。董事会相信,合营投资可为本公司提供绝佳机会,为其于金融服务业的业务发展树立新里程碑。合营投资一经落实,将为公司带来进军中国庞大且迅速发展的金融市场的先占优势。


相关阅读

凯富能源(00007)向翁涛增发5000万股认购股份

7月14日 | 董慧林

凯富能源(00007)拟4.33亿元收购物业权益

6月14日 | 胡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