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住集团-S(01179)已批准一项三年股东回报计划

314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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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森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华住集团-S(01179)发布公告,为提升股东价值,董事会已批准一项自2024年7月23日起生效的三年股东回报计划,可向公司股东作出最多20亿美元的分派总额(股东回报计划)。根据股东回报计划,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决定:每半年宣派及派付普通股息,且每个财政年度的股息总额不得少于本公司于该财政年度净利润的60%(经修订股息政策);及考虑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其组织章程细则及开曼群岛法律的其他规定后,不时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及/或根据股份购回计划购回美国预托股份(美国预托股份)。本公司亦已修订其现行的普通股息政策并以该经修订股息政策取代其现行的普通股息政策。

作为股东回报计划的一部分,于同日,董事会已就2024年上半年宣派总额约为2亿美元的现金股息(现金股息),即每股普通股0.063美元,或每股美国预托股份0.63美元。于2024年8月14日营业时间结束时本公司普通股或美国预托股份的持有人将有权收取现金股息。预期将于2024年8月27日或前后向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派发股息。本公司美国预托股份计划的存托机构花旗银行(花旗)预期将于2024年9月3日或前后向美国预托股份持有人支付股息。通过花旗向本公司美国预托股份持有人支付的股息将受本公司与花旗以及据此发行的美国预托股份持有人及实益拥有人之间订立的存托协议的条款所规限,包括据此应付的费用及开支。

此外,于同日,根据及受限于适用法律及本公司的证券交易政策,董事会已批准本公司美国预托股份的自2024年8月21日起生效及总金额最高为10亿美元的五年股份购回计划(股份购回计划)。股份购回计划取代先前于2019年8月21日批准及採纳的总金额最高为7.5亿美元的股份购回计划。根据股份购回计划进行的购回资金须以本公司的利润、现金或股份溢价账拨付。本公司预期将于市况允许时按其认为适合的时间及该等金额透过公开市场交易按现行市价,或透过不时私下磋商的交易进行股份购回,惟须符合《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经不时修订)第10b5-1条及第10b-18条的适用规定。董事会将定期审阅股份购回计划,并可授权调整其条款及规模或暂停或终止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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