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股(00604)附属与信宏城及恒兴就光明新区物业订立搬迁补偿协议

99024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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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深圳控股(00604)公布,2018年3月27日,项目公司深圳市深业明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附属)与信宏城就物业一订立第一份搬迁补偿协议,及与信宏城及恒兴就物业二订立第二份搬迁补偿协议。

据悉,项目公司为光明新区公明街道信宏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重建项目)的主体。重建项目已纳入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并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批准,以重新发展为兼具住宅及商业功能的社区。项目土地总面积为90417.5平方米。开发建设面积为48680.3平方米,而建筑面积则为约22.02万平方米,其中18万平方米用作住宅用途、19340 平方米用作保障性住房、12000平方米用作商业楼宇,及8900平方米用作公共设施。

作为重建项目的主体,项目公司有权根据获批准计划重新发展及重建项目土地,包括拆除项目土地上的楼宇、安排回迁及物业建设。除将用于回迁的单位外,所开发的住宅及商业单位全部用于出售。

根据第一份搬迁补偿协议,就地块一上所建的总建筑面积为约7.24万平方米的多栋楼宇,位于重建项目项下经批准城市重建区,项目公司应向信宏城提供将于项目土地上兴建的回迁住宅物业,总面积为约4.2万平方米;支付停业停产而导致的损失补偿、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估计总额为约人民币3696万元。

根据第二份搬迁补偿协议,就地块二上所建的总建筑面积为2268平方米的两间厂房,位于重建项目项下经批准城市重建区,项目公司应分别向信宏城及恒兴提供将于项目土地上兴建的回迁住宅物业,面积为808.15平方米及5,408.39平方米;支付因停业停产而导致的损失补偿、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估计总额为约人民币115.21万元。

搬迁物业一及物业二乃为重建项目的部分。董事会认为,透过参与项目土地的开发,该集团能够把握当地政府市区发展的机遇,乃符合集团策略,将对集团未来长远利益及股东整体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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