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福莱特玻璃(06865)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福莱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告称,根据公式,“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42.2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1.84元/股。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福莱转债”自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8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4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将恢复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