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瑞风新能源(00527)发布公告,于2024年1月26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认购人A控股公司(河北高速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订立股份认购协议A,据此,认购人A控股公司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公司有条件同意根据特别授权A发行5.91亿股认购股份,代价为人民币1.06亿元。
于2024年6月21日,公司与认购人B(Atlantis New Hong Kong Equity Fund Limited)订立认购协议B,据此,认购人B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公司有条件同意根据特别授权B发行1.19亿股认购股份,代价为约2340.98万港元。
每股认购股份人民币0.18元的股份认购价A(等于每股认购股份约0.196港元)及每股认购股份0.196港元的股份认购价B,相当于较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股份0.249港元折让约21.28%。
于2024年1月26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认购人A控股公司订立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A,据此,认购人A控股公司有条件同意认购,而公司有条件同意根据特别授权A发行本金额为人民币9.34亿元的2024年人民币可换股债券,该等债券可按每股转换股份人民币0.18元(相当于每股转换股份约0.196港元)的初步人民币转换价转换为51.87亿股转换股份。
于2024年6月21日,公司分别与认购人B及认购人C(TradArt Flagship Investment SPC — Growth Engine Fund SP)订立认购协议B及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C,据此,(其中包括)认购人B及认购人C各自有条件同意认购,而公司有条件同意分别根据特别授权B及特别授权C发行本金额分别为1.62亿港元及9800万港元的2024年港元可换股债券,该等债券可按每股转换股份0.196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0.18元)的初步港元转换价转换为8.25亿股转换股份及5亿股转换股份。
每股转换股份人民币0.18元的初步人民币转换价(等于每股转换股份约0.196港元)及每股转换股份0.196港元的初步港元转换价,相当于较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股份0.249港元折让约21.28%。
股份认购事项及可换股债券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28亿元及约人民币11.72亿元,经扣除所有相关开支后,所得款项净额合共约人民币12.95亿元。
董事会对集团未来业务发展持乐观态度。集团专注于风力发电发展及营运,继续于新能源行业寻找其他投资机会,并进一步开发集团的核心业务。董事会亦认为,股份认购事项及可换股债券认购事项将使公司能够筹集额外资金,以(i)升级集团的发电机组及相关设备,并投资于新设备及潜在商机;(ii)偿还集团的借款及其他应付账款;及(iii)补充集团的营运资金。董事会确认,股份认购事项及可换股债券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不会用于偿还任何2022年可换股债券或公司任何股东及董事涉及的任何早期借款及应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