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E-KONG GROUP(00524)公布,陈艳,因寻求个人事业发展,已辞任公司秘书,自2018年3月13日起生效,亦不再为公司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设立的其中一名授权代表,及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设立以代表公司于香港接受任何须向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其中一名公司授权代表。
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李冰,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之一,自2018年3月13日起生效。
智通财经APP讯,E-KONG GROUP(00524)公布,陈艳,因寻求个人事业发展,已辞任公司秘书,自2018年3月13日起生效,亦不再为公司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设立的其中一名授权代表,及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设立以代表公司于香港接受任何须向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其中一名公司授权代表。
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李冰,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之一,自2018年3月1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