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陶集团(08238)豁免严格遵守最低公众持股量的规定

34265 3月9日
share-image.png
贺广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惠陶集团(08238)公布,诚如联合公告所披露,紧随要约截止后,公司未能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7)条项下最低公众持股量的规定。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18年2月13日起计3个月期间暂时豁免严格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7)条。

2018年3月8日,公司获联交所授予豁免,自2018年2月13日起至2018年5月12日为止。公司将于适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就恢复公众持股量作出进一步公告。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惠陶集团(08238):麦伟杰及罗小慧辞任执行董事

3月2日 | 艾尚训

惠陶集团(08238):要约截止 公众持股15.30%未符合规定

2月13日 | 贺广昌

惠陶集团(08238)委任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1月24日 | 贺广昌

惠陶集团(08238)委任3名由要约人提名的董事进入董事会

1月23日 | 贺广昌

惠陶集团(08238):要约人将要约价提高至每股0.05781港元

12月19日 | 安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