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控股(00005)获准寻求一项授权 以发行可超20%的上限的或有可转换证券

94521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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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广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汇丰控股(00005)公布,公司已申请并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授出豁免,毋须严格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36(1)条的规定,据此,公司获准寻求一项授权,以发行或有可转换证券(及配发就或有可转换证券所转换或交换的普通股),数目可超过一般授权规定占公司已发行股本20%的上限。

或有可转换证券是一种债务证券,在若干指定情况下可转换为普通股,而且在欧盟法例下受惠于特定的监管规定资本处理方法。

公司通常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寻求一般授权,以便按优先及非优先配股基准配发股份。一般配发授权符合投资协会所颁发的机构指引、优先认购集团的原则声明,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包括第13.36(2)条,将一般授权上限定为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0%。

该授权如获通过,将为上述一般配发授权以外的额外授权。公司仅会根据该授权,而非一般配发授权,发行或有可转换证券。

该豁免已按该授权(如获通过)可一直生效至以下时间为止的条件而授出:(1)在该授权获批准日期后举行的首次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或公司指定的较早日期),届时该授权除非获无条件或有条件更新,否则将告失效;或(2)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该授权。

授出该豁免的条件为,公司须在寻求该授权之前公布该豁免,而任何有关该豁免的公布,以及与该授权有关的公布及通函,均应清晰指明该授权是在香港上市规则第13.36(2)条所指的一般授权以外的额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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