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保林业(00723)就股份被暂停买卖及列入除牌第一阶段已提交复核申请

60459 2月21日
share-image.png
贺广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永保林业(00723)公布,根据函件,联交所认为公司未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维持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水平以支持股份继续上市。因此,联交所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买卖股份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列入除牌第一阶段。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公司已于2018年2月21日向上市委员会提交一份复核该决定的书面申请。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永保林业(00723)被联交所列入除牌第一阶段

2月9日 | 张展雄

永保林业(00723)拟收购信贷服务公司60%权益

2月7日 | 胡坤

蒙伟明辞任永保林业(00723)执行董事等职务

1月31日 | 张展雄

永保林业(00723)附属放贷1050万港元

1月29日 | 贺广昌

永保林业(00723)授出1000万港元贷款融资

1月22日 | 张展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