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永保林业(00723)发布公告,该公司接获联交所日期为2018年2月9日的函件作为通知,表示联交所经考虑(其中包括)下列各项后,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买卖股份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该公司列入除牌第一阶段:
该集团的主要业务即森林相关业务、放债业务及物业租赁业务持续转差并处于低营运水平,不足以支持该公司继续上市。
该公司并未能证明其将能大幅改善其业务,以产生足够的收入及利润以支持该集团营运。
该集团于2017年9月30日的资产水平未能证明集团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以支持股份继续上市。
根据该函件,该公司须于该函件日期起计6个月期间届满前至少10个营业日提交复牌建议,以证明其拥有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的足够营运或资产水平。此期间完结时,联交所将会决定是否将该公司列入除牌第二阶段。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该公司有权将该决定转交上市委员会(定义见上市规则)复核。倘若该公司并无于2018年2月21日之前作出任何复核申请,股份将自2018年2月22日上午9时正起暂停买卖。
在此之前,股份买卖将会继续。该公司仍在内部审阅该函件,同时正与外聘顾问进行讨论,并将积极考虑提出要求将该决定转交上市委员会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