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两名人士进行无牌活动罪名不成立

63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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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雯芳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20日,据香港证监会消息,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蔡易文(男)未领有香港证监会牌照而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罪名不成立,以及马祐添(男)协助和教唆蔡进行无牌活动的罪名不成立。香港证监会现正检视有关裁定。

香港证监会指出,蔡从未获香港证监会发牌,却在2010年至2019年期间以委托方式操作四个人士或实体的期货帐户,以期分享利润,而马当时是灏天环球投资有限公司的客户主任,负责处理上述其中三个帐户,并在明知蔡并无获证监会发牌的情况下积极协助蔡进行无牌活动。

裁判官屈丽雯女士在裁定蔡及马的罪名不成立时,认为控方未能在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证明蔡曾经营操作有关期货帐户的业务。裁判官在考虑帐户持有人所提供的证据后,无法排除蔡操作有关帐户乃出于自愿而非为求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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