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两名人士进行无牌活动罪名不成立

133 11月20日
share-image.png
陈雯芳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20日,据香港证监会消息,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蔡易文(男)未领有香港证监会牌照而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罪名不成立,以及马祐添(男)协助和教唆蔡进行无牌活动的罪名不成立。香港证监会现正检视有关裁定。

香港证监会指出,蔡从未获香港证监会发牌,却在2010年至2019年期间以委托方式操作四个人士或实体的期货帐户,以期分享利润,而马当时是灏天环球投资有限公司的客户主任,负责处理上述其中三个帐户,并在明知蔡并无获证监会发牌的情况下积极协助蔡进行无牌活动。

裁判官屈丽雯女士在裁定蔡及马的罪名不成立时,认为控方未能在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证明蔡曾经营操作有关期货帐户的业务。裁判官在考虑帐户持有人所提供的证据后,无法排除蔡操作有关帐户乃出于自愿而非为求利的可能性。

相关阅读

香港金管局: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重开10年期政府债券将于11月29日进行投标

11月20日 | 叶志远

香港在职人士要求强积金投资平均回报率达11% 曹伟邦:实际回报与预期或有偏差

11月20日 | 徐文强

香港金管局:转数快系统于2023年11月26日进行系统提升

11月20日 | 叶志远

香港金管局:第三季外汇基金录得55亿港元投资亏损

11月17日 | 叶志远

香港政府统计处:8月至10月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为2.9%

11月16日 | 陈筱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