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瑞昌国际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股权转让、募投项目等情况

25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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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筱亦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其中,公示要求瑞昌国际补充说明股权转让、募投项目、上市前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等事项。据港交所9月28日披露,瑞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昌国际)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第一上海为其独家保荐人。

一、关于股权转让,请说明:(1)2023年7月,李华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缴纳情况;(2)Refine Development以增资及受让股权方式取得菲力蒙国际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缴纳情况;(3)菲力蒙国际向菲利斯通转让瑞昌石化股权,后又解除转让返还股权的原因,相关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情况及税费缴纳情况;(4)2021年1月,陆波向香港德庆转让上海瑞切尔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缴纳情况;(5)上海瑞盛收购上海瑞切尔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缴纳情况,并说明上海瑞盛履行外汇管理程序情况。

二、关于规范运作,请说明:(1)公司境内运营实体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并提供明确依据;(2)上海瑞切尔注册资本未缴足的原因及合规性,对公司持续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3)公司上市前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对公司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影响,以及大额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实施本次发行上市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4)公司所有境内运营实体持有资质证照的情况;(5)上海瑞盛实际经营业务与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不一致的原因及合规性。

三、请说明募投项目用于新建生产设施相关监管程序履行情况。

招股书显示,瑞昌国际起源于1994年,总部位于中国河南省,主要业务是石油炼制和石化设备的制造。其产品分为四大类,分别为硫回收设备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焚烧设备;催化裂化设备;工艺燃烧器及换热器及其相关零部件。该公司的产品主要供应给在中国的下游客户,同时也为下游客户提供包括电气和机械安装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石油炼制和石化设备行业是一个分散的行业,其中每一个产品类别只占有该行业的一小部分。以2022年的总收益计,瑞昌国际在中国的石油炼制及石化设备行业中的市场份额达到0.06%。该公司是国内第三大催化裂化设备制造商和第二大硫回收设备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焚烧设备制造商,市场份额分别为6.3%和3.1%。

经过多年的发展,瑞昌国际与中国油石化行业的众多参与者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设施所有者、第三方承包商、制造商等。该公司与中国两大石油炼制和石化集团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一家大型的EPC承包商都有着稳定的业务往来,合作时间长达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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