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万科企业(02202)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发行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0万科07”或“本期债券”)至2023年11月13日将期满3年。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对“20万科07”债券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0万科07”债券全部赎回。
凡在2023年11月1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20万科07”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2023年11月10日卖出“20万科07”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2023年11月13日)起,“20万科07”将停止交易,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赎回债券享有2022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2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3.50%。每10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8元;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