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ER HOLDINGS(01116):作为原告人向法院提交传票令状

135 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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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雨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MAYER HOLDINGS(01116)发布公告,于2023年10月5日,公司作为原告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传票令状,并附有针对周世豪先生(公司执行董事)及陈志睿先生(公司执行董事)(统称“被告人”)的申索背书。公司声称,被告人多次拒绝移交目标公司的会计文件,以查明公司在买卖协议下的权利以及集团的财务业绩,被告人此等行为违反彼等对公司应尽之谨慎责任及╱或受托责任及╱或忠实责任 ╱诚信责任。因此,公司向被告人索偿将予评估的损害赔偿及╱或公平赔偿;周世豪先生及╱或陈志睿先生违反彼等╱其对公司、信托人及╱或其他人士的责任的声明;使公司得以履行其于上市规则下职责的所有必要帐目及查询;利息;讼费;及法院认为适当的进一步及╱或其他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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