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董事范晓娜因个人原因辞职】2025年,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范晓娜书面辞职报告。范晓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其辞职未使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未使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孚日集团:董事范晓娜因个人原因辞职】2025年,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范晓娜书面辞职报告。范晓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其辞职未使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未使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