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光大银行(06818)发布公告,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胡湘光大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135号)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李颖琦光大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138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分别于2026年3月6日和2026年3月12日核准胡湘先生及李颖琦女士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胡湘先生及李颖琦女士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的任职已生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黄志凌先生及邵瑞庆先生因任期届满,分别自胡湘先生及李颖琦女士任职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