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公示7家企业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公示提到要求欢创科技补充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等。据港交所9月29日披露,深圳市欢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欢创科技)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联席保荐人为中金公司、国信证券(香港)。
中国证监会请欢创科技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二、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要求说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备案材料及招股说明书关于发行上市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原因。
三、请就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广告业务的情况,是否实际开展广告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
五、请说明国信资本、青岛国投、青岛微电子的国资管序办理进展。
六、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欢创科技是一家全球领先的高精度空间感知解决方案的公司,凭借AI技术构建智能空间感知体系,为智能机器人提供高精度算法及相关硬件。根据灼识咨询的资料,按2024年收入计,公司是全球扫地机器人空间感知解决方案领域的翘楚公司,尤其于2024年收入及出货量方面在扫地机器人激光雷达产品领域维持领先地位,出货量约为800万台,按出货量计的市场份额超过50%。自成立以来,累计出货量合共超过2500万台。借此强劲势头,2025年上半年继续稳健增长,激光雷达及线激光传感器总出货量分别超过500万台及200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