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越秀交通基建(01052):刘艳获委任为董事长、董事 姚晓生获委任为董事、总经理
黄明森 11-04
阅读量

智通财经APP讯,越秀交通基建(01052)发布公告,何柏青先生因到龄退休辞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经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研究决定,不再委派潘勇强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经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委派刘艳女士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委派姚晓生先生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香港交易所资讯服务有限公司、其控股公司及/或该等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均竭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和可靠度,但不能保证其绝对准确和可靠,且亦不会承担因任何不准确或遗漏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责任(不管是否侵权法下的责任或合约责任又或其它责任)
更多精彩港美股资讯
相关阅读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