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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建议优化零售基金守则以提升全球竞争力
刘家殷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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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22日,香港证监会就建议修订《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单位信托守则》)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咨询。有关建议将会令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的监管制度与最新国际监管标准接轨,并扩阔投资者的产品选择。据悉,在获香港证监会认可向香港公众发售的金融产品中,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占大多数。截至2025年6月30日,获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共有2424只,占所有获证监会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的80%。

资料显示,《单位信托守则》的主要修订包括接纳以替代准则来管控零售基金的衍生工具投资;更新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规定,以及加强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要求。有关建议一经落实,将会推动基金市场的发展,并加强本港资产管理业的韧力。香港证监会建议,除了现行的衍生工具风险承担净额上限外,同时接纳风险价值(Value-at-Risk)计算法。此举能让基金经理更灵活地运用衍生工具,并与主要基金司法管辖区的做法看齐。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女士表示:“这些优化措施展现了证监会致力以稳健的监管制度来推动公众基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巩固香港作为领先的国际资产和财富管理中心地位。我们将继续促进产品创新,同时保障投资者利益,以确保我们的监管制度在全球保持竞争优势。"

香港证监会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利便新基金的销售,让零售投资者能够参与私募市场。首先是容许上市封闭式另类资产基金进入市场,其后会按个别情况,准许香港证监会认可非上市基金更灵活地投资于更高比例的低流动性资产,而前提是基金必须针对整体流动性风险管理设有稳健的保障措施。亦建议对《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集资退休基金守则》、《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计划守则》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的有关条文作出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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