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金辉集团(00137)发布公告,各自为公司拥有约55.69%权益的间接附属公司的第一买方、第二买方及第三买方于2025年9月30日分别与卖方订立第一份造船合同、第二份造船合同及第三份造船合同。根据该等造船合同之条款,卖方同意按每艘船舶的合同价3305万美元分别为第一买方、第二买方及第三买方建造及出售第一艘船舶、第二艘船舶及第三艘船舶。第一艘船舶、第二艘船舶及第三艘船舶的总合同价为9915万美元。第一艘船舶、第二艘船舶及第三艘船舶将分别于2028年1月31日或以前、2028年2月29日或以前及2028年3月31日或以前交付予第一买方、第二买方及第三买方。
公告称,于完成第一艘船舶、第二艘船舶及第三艘船舶的收购事项后,该等船舶将租赁予第三者以运输散装干货商品,以收取船租租金及为集团带来经常性的运费及船租收入。董事相信,此乃进一步扩大船队规模以增加集团营业收入的最佳时机。集团现时营运29艘船舶,其中包括21艘为自置船舶及八艘为租赁船舶,而总运载能力约为220万公吨。自置船舶中有两艘已安排于售后回租协议下及一艘已出售及已重新分类为持作出售资产的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