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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301212.SZ)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林经楷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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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联盛化学(301212.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证监局在对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购买时间早于审议授权期限,购买金额超过审议授权额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购买大额存单金额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牟建宇、总经理俞快、时任财务总监戴素君、董事会秘书周正英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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