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其中,证监会要求四维智联补充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等事项。据悉,四维智联已于2025年6月27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中信证券为独家保荐人。
证监会请四维智联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等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要求。同时,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请结合股权结构、近三年《公司章程》关于董事提名、决策机制等有关条款,以及董事会构成、各股东实际提名情况、独立董事提名方式等,补充说明你公司控制权是否存在变化以及认定依据。
据招股书,四维智联是中国领先的智能座舱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卓越的创新软件开发能力和从端到云的全面产品覆盖而闻名。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于2024年,该公司在所有国内一级智能座舱解决方案供应商中排名第十,占市场份额的0.1%,并在全球以软件为驱动的中国一级供应商中排名第三,而该公司的舱泊一体解决方案的服务量在全国排名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