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纳川股份(300198.SZ)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债权人凌云(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通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5年3月17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