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梅花生物(600873.SH)公告,公司接控股股东孟庆山先生书面通知获悉,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93号认定的事由,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孟庆山先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了《刑法》(2006年修正)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其提起公诉并采取取保候审。
孟庆山先生自2017年1月退休后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仅作为股东在股东大会层面行使股东权利,上述事项仅涉及孟庆山先生个人,与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