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金城医药(300233.SZ)发布公告,此前,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赵叶青先生立案。
2025年3月12日,公司收到赵叶青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2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赵叶青、王震、刘峰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告知书》拟处罚决定如下: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没收赵叶青、王震、刘峰违法所得15,439,116.67元,其中赵叶青承担7,719,558.33元,王震承担6,175,646.67元,刘峰承担1,543,911.67元;并处以46,317,350.01元的罚款,其中赵叶青承担23,158,675.01元,王震承担18,526,940元,刘峰承担4,631,735元。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七项和第五条的规定,对赵叶青采取4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