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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氏国际控股(01529)建议以“10并1”基准进行股份合并
吴经纬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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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乐氏国际控股(01529)发布公告,董事会建议将公司股本中每10股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合并为1股合并股份。股份合并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于本公告日期,合共13.34亿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发行现有股份已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于股份合并生效后,并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直至股份合并生效日期止期间概无进一步发行或购回或交回股份,公司的法定股本将维持于1亿港元,惟将分为10亿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合并股份,其中1.33亿股合并股份将为已发行及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

现有股份于联交所买卖之每手买卖单位为10000股现有股份。受限于及有待股份合并生效后,建议将股份于联交所的每手买卖单位由10000股现有股份更改为2000股合并股份。

根据于本公告日期于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现有股份0.16港元计算,每手买卖单位2000股合并股份之价值(假设股份合并已经生效)将为32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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