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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研报 | 迈富时(02556)今起招股 为营销及销售SaaS解决方案提供商
智通转载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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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富时(02556)是中国一家营销及销售SaaS解决方案提供商,于2009年成立。

招股日期︰5月7日至10日

上市日期︰5月16日

联席保荐人︰中金、建银国际

收款行︰招商永隆银行

发售594.97万股,约90%配售,约10%公开发售

若公开发售认购15倍至少于50倍,公开发售比例将由10%增至30%,50倍至少于100倍即增至40%,认购100倍或以上则回拨至50%;但若配售未足额而公开发售却足额,或配售及公开发售均足额而公开发售认购少于15倍,公开发售比例可由10%增至最多20%,惟必需下限定价

每股招股价为42港元至45港元,集资最多约2.67亿港元,占总市值约2.5%,上市开支约7830万元

按每手100股,入场费4545.38港元

以上限价45元计算,市值约105.82亿港元

截至23年底,平均资产净值约负9.6亿人民币(若扣除金融负债公平值变动,则调整为2.6亿人民币)

公开发售分为甲组(500万或以下申请人)、乙组(500万以上申请人)

业务︰

21至23年收入分别为8.77亿人民币、11.4亿人民币、12.3亿人民币,于23年,约57%的收入来自SaaS业务,约43%的收入来自精准营销服务

21至23年毛利分别为4.77亿人民币、5.6亿人民币、7.06亿人民币

21至23年纯利分别为亏损2.72亿人民币、亏损2.16亿人民币、亏损1.69亿人民币

21至23年经调整纯利分别为亏损1.3亿人民币、亏损1.32亿人民币、亏损2773万人民币(若不涉及上市开支、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等一次因素)

公司于往绩记录期录得净亏损,主要由于在快速扩大SaaS业务过程中产生大量研发开支、行政开支以及销售及分销开支。

公司(i)通过软件即服务(SaaS)向中国企业客户提供营销及销售软件解决方案,及(ii)提供精准营销服务,帮助广告客户在头部媒体平台投放广告,有效触达目标受众。于21年、22年及23年,公司分别有50%、46.4%及57%的收入来自SaaS业务,50%、53.6%及43%的收入来自精准营销服务。

软件即服务(SaaS)是一种用户可随时从各种设备接入的网络应用软件。其消除对本地软件安装及维护的需要,并通常以订阅或现收现付收费模式可得。公司向B2B企业提供基于云的营销SaaS产品,向B2B及B2C企业提供销售SaaS产品,以实现有效及高效的营销及销售管理。

另一方面,公司主要向B2C公司提供精准营销服务,主要包括账户管理、流量採购、广告制作及分发以及营销策略制定及优化。就SaaS产品而言,公司主要帮助用户使用公共及私人领域的免费或低成本互联网流量,并向用户收取订阅费。同时,就精准营销服务而言,公司从领先的媒体平台为客户购买公共领域的广告流量,并根据获得的流量向客户收费。

于21年、22年及23年,SaaS业务的用户数目分别达到24127名、23647名及25495名。同时期,SaaS业务的每名用户平均合约价值分别为45026元人民币、41584元人民币及51238元人民币。

精准营销服务业务已建立了多元化的客户群,在服务具有高支付意愿的头部企业方面拥有良好的往绩记录。于21年、22年及23年,公司分别服务845名、998名及1042名广告客户,每名广告客户平均支出分别为550万人民币、590万人民币及610万人民币。

集资所得其中约20%用于提升Marketingforce平台及基于云的产品组合及服务,约30%用于改进相关技术,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约30%用于扩大销售网络、提升客户成功体系及提高品牌影响力,约15%用于战略投资及收购,约5%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首次公开发售前进行融资︰

于15年12月至21年12月曾进行多轮融资,当时发售价较中间价折让约90.79%至40.16%,并设立180天禁售期,其中前期投资者包括Shanghai Zhiyu、Kaihua Tan、Peimin Guo、建银国际等。

基石投资者︰

引入2名基石投资者,合共认购约504万美元(约3942万港元)股份,其中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认购250万美元、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认购1985万港元,按中间价计算,约占发售股份约15.23%,设6个月禁售期。

上市后主要股东架构︰

董事长赵绪龙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士持股49.72%

前期投资者持股47.75%

其他股东持股2.53%

简评︰

迈富时是中国一家营销及销售SaaS解决方案提供商,于2009年成立;

以上限价45港元计算,市值约105.82亿港元,由于公司大量投入研发开支,因此业务仍是亏损当中;

引入2名基石投资者,合共认购约504万美元(约3942万港元)股份,按中间价计算,约占发售股份约15.23%,设6个月禁售期。

本文由“信诚证券”供稿,作者:信诚证券分析师陈伯豪;智通财经编辑:陈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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